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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費說明
給予服務人員小費是全世界通行的社會習慣之一,在國外旅行大多有付小費的習慣,是一種風度的表現。本行程不包含領隊、導遊、司機小費:每人每日12元(歐元)×天數。例如:10天團體共計120歐元,以此類推.........
行前必讀
為考量旅客自身旅遊安全,並顧及同團其他旅客之旅遊權益,我們特別請您配合下列事項,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,也是保障您的權利。
行程提醒:
航班行李:
住宿飯店:
安全守則:
退稅規定:
以上為辦理退稅最基本的流程,因歐洲各國退稅規定不盡相同,本公司領隊會在行程當中為您再就各國規定做詳細的說明,在行前資料也會附上詳細的紙本說明資料給您參考。
<土耳其航空公司> TURKISH AIRLINES (TK)
1.土耳其航空團體機票一經開立,取消則無退票價值(醫療原因亦然),取消費將收取全額票款,敬請留意!
2.土耳其航空公司長程線(含歐洲中東亞非線),開立機票時間較早,報名時請提供給業務員您的護照英文姓名,以利機位作業,謝謝。
3.團體票必須【團去團回】【不能脫隊】,脫隊延回者請自行開立【個人機票】。
4.土耳其航空該航段沒有豪經艙,團體票可接受加價升等來回商務艙,訂位人數需2人以上!訂位艙等以J艙為主,加價金額約 NT 88,800 起;土耳其以外航點,加價金額約 NT 118,800 起,若艙等高於J艙,須以實際報價為主。(訂金每席 NT 100,000)。
※土耳其航空商務艙規定如下:
(1).若有確定需求須於報價回覆後24小時內確認,並請先收取作業金每席30,000/人,商務艙一經訂位完成後,若取消訂位則需收取全額票款!
(2).此商務艙促銷方案需團去團回,不可脫隊;無論任何因素均不得更改及退票,取消將收取全額票款,敬請留意!
(3).可使用機場貴賓室
(4).托運行李規定:
-計重制
商務艙每人可攜托運行李重量限額共40公斤。以您的需求可託運多件行李。
-計件制(非洲的航班為計件制)
商務艙每人可攜托運兩件行李,每件最多 32 公斤。重量超過32公斤的單件行李,必須拆分成兩件。
(5).加價升等商務艙最少須兩人開票。
(6).商務艙需求需等成團後才可作業。
(7).無論大人/兒童/嬰兒佔位票價均相同。
(8).團體加價升等商務艙,恕無法事先選位,如需事先選位建議開立個人商務艙機票。
(9).土耳其航空保有此加價優惠之變更及取消的權利。
5. 【行李托運資訊】
(1) 計重制
經濟艙每人可攜托運行李重量限額共30公斤。以您的需求可託運多件行李,單件不得超過30公斤。
(2) 計件制(非洲的航班為計件制)
經濟艙每人可攜托運行李23公斤兩件行李,每件不得超過 23 公斤。
6.土耳其航空公司機場辦理登機作業,於起飛時間前1小時關櫃,(超過辦理登機手續時間者將無法搭乘該航班)。團體集合時間為起飛前3小時,請依團體說明會資料之集合時間準時到機場集合,辦理登機作業。
自帶護照之旅客,請於出發當日集合時間提前15分鐘抵達機場報到。
7.土耳其航空自2017年4月20日起,不再提供下載個人電子機票票根;如旅客需報帳,請自行保留登機證。
8.土耳其航空團體機票,也可以累積會員里程!!
土耳其航空為星空聯盟的成員之一,凡為土耳其航空或星空聯盟的航空公司會員,搭乘土耳其航空均可累計哩程,團體機票也可累計。
請於「行程出發前14日(不含工作天)」告知業務您的會員卡號(為哪家航空公司會員的會員卡號)。
行程累計以艙等為準,請參考如下:
https://www.turkishairlines.com/en-int/miles-and-smiles/program-partners/airlines/turkish-airlines/index.html
9. 團體座位由航空公司安排,不適用於出發前預先選位,也無法確認座位相關需求(如靠窗、靠走道等),且座位安排乃依英文姓名依序排列,同行者有可能無法安排在一起,領隊將盡最大協助,若無法滿足您的需求,敬請參團貴賓諒解!
10. 如您有一定需指定座位(如靠窗/靠走道等個人需求),航空公司將視航班狀況提供線上付款選位服務,可洽業務人員詢問,待團體機票開票後可提供個人票號等,供您上航空公司官網自行做線上付費選位。(需特別說明:航空公司座位調整皆保有最終決定權,選位不代表100%不會被航空公司調整座位。)
11. 團體行程所安排的航段,自桃園機場出發後需經中站轉機,飛往該行程的目的地。
中站轉機務必配合當團領隊的引導,順利登上轉機的航段。依據IATA(國際航空運輸協會)規定,所有搭機人務必按照所開立的機票,依序搭乘使用,倘若中途有任一航段未順利搭乘,將被航空公司視同持票人放棄本次旅程,並且後續的所有機票航段(包含回程機票)將全數被作廢失效。若此,後續所有的旅程航段將必須自費重新購買新機票,費用須以個人機票訂位艙等票價計算。
12. 懷孕旅客需主動告知懷孕週數及胎數,並隨身攜帶醫師開立註明預產期診斷證明文件,懷孕27週以上(各家航空公司規定週數略有不同,請旅客依照參加的行程所搭乘的航空公司規定)之旅客,需於3個工作天完成申請,備妥「適航申請書」、「診斷書」,經由航空公司醫務部門審核,同意適航後方可搭機。航空公司不接受懷孕36週以上單胞胎及懷孕32週以上多胞胎孕婦搭機(各航空公司規定略有不同)。若因旅客隱瞞自身孕期或身心狀況,導致航空公司航程受影響,因而產生之成本,航空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。